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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它在处罚性质、适用对象、适用程序、适用主体、适用依据等方面与行政罚款、赔偿损失等处罚措施有着严格的区别。 罚金刑的适用对象主要是经济犯罪和贪利性犯罪。此外,在
罚金的裁量原则是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适用方式是: 1.单科式。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
罚金的裁量原则是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适用方式是: 1.单科式。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它在处罚性质、适用对象、适用程序、适用主体、适用依据等方面与行政罚款、赔偿损失等处罚措施有着严格的区别。 罚金刑的适用
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一)剥夺政治权利刑的适用 对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未成年罪犯,除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以外,一般不附加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刑。 对于
(1)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3)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国刑法第九条规定了普遍管辖的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主要针对的是国际犯罪。根据普遍管辖原则,无论犯罪人属于哪个国籍或哪个居住国,也无论犯罪人犯下的罪行是否在中国内犯下的,中国都可以根据普遍管辖的原则,对该名犯罪人行使刑事管辖权。这是由于犯罪分子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具体的定金罚则适用条件,但是没有规定,在双方都存在违约行为时,是否能否适用定金罚则。根据相关司法实践经验,地方人民法院在认定双方都存在违约责任的时候,不会直接适用定金罚则。因为从根本上说,定金罚则是一项违约责任,具有惩罚性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自首的量刑作出以下解释: 1、犯罪嫌疑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即视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对罪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罪犯的具体量刑标准应当根据罪犯所犯的罪行来确定。对于犯罪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