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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判决失职罪是由下列四要件构成的: 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4、客
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要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司法工作人员,即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客观方面实施了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或违法采取诉讼
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 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执行判决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执行判决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严。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
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处罚标准有以下内容: 1、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照法律规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从而导致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根据刑法的规定可以看出,责令退赔的法律含义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责令退还、赔偿,其实质是对被害人合法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有以下四点: 1、犯罪主体,诈骗罪是自然人犯罪,单位不构成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同时根据我国对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亦不构成犯罪主体,即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主观方面,诈骗罪须由自然人有意行使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