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工伤是怎么规定时间的
工伤是怎么规定时间的

工伤是怎么规定时间的

2020-05-09 155
普法内容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工伤赔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工伤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赔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工伤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有时间限制,根据我国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

    2024-05-27 30
  • 工伤认定下来后复议的时间是多长时间,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下来后复议的时间是多长时间,怎么规定的

    工作环境由于安全措施不够完善一直都备受争议。出现工伤后发生争议和纠纷。这时,受害者就可能会通过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来要求相关的赔偿。那么工伤认定下来后复议的时间是多长时间,怎么规定的?

    2024-07-01 14
  • 工伤鉴定时间我国法律对工伤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时间我国法律对工伤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结果一般会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

    2020-08-22 162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起诉欠钱不还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01:22
    起诉欠钱不还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欠款的诉讼时效的规定为,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

    551 15,340
  • 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02:14
    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法院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因诉讼的种类不同、诉讼的程序不同,其生效的时间也不同:一审民事诉讼:民事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生效,民事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后生效。一审刑事诉讼:自刑事判决之日起十日后生效。民事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后生效。二审民

    2,004 15,340
  • 立案后侦查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00:52
    立案后侦查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对立案后,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期限作出规定。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到5个月。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需要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

    1,209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