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地役权成立的条件
地役权成立的条件

地役权成立的条件

2021-01-11 87
普法内容
地役权成立的条件: 1、需役地和供役地同时存在; 2、必须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 3、必须是使用他人的土地; 4、地役权必须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一起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地役权的权利的成立
    地役权的权利的成立

    地役权的权利性质是用益物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

    2021-02-28 94
  • 法律相关解释有地役权成立条件是什么
    法律相关解释有地役权成立条件是什么

    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的法律特征有: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

    2021-03-20 115
  •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成立要件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成立要件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成立要件是: 1.必须是需役地和供役地同时存在; 2.必须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一起转移; 3.必须是使用他人的土地; 4.必须是给利用自己的土地提供便利。

    2021-04-13 100
专业问答更多>>
  • 地役权成立是什么?

    首先要有两块土地,即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同时存在,这是地役权成立的前提其次,必须是为了给利用自己的土地提供便利,也就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 第三,必须是使用他人的土地 第四,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必须与

    2022-06-14 15,340
  • 1什么是地役权设立, 设立地役权的形式有哪些, 地役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

    2022-04-01 15,340
  • 地役权的成立主要考虑什么因素

    地役权成立要件如下: 首先,要有两块土地,即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同时存在,这是地役权成立的前提; 其次,必须是为了给利用自己的土地提供便利,也就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 第三,必须是使用他人的土地; 第四,地

    2022-05-16 15,340
  • 地役权是非地役地的地役权吗

    地役权是为需役地方便而设定的物权。地役权是指根据合同,利用他人的房地产来提高自己房地产效益的权利。别人的房产是供役地,自己的房产是需役地。地役权在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

    2021-11-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 01:16
    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当事人或者多方当事人; 2、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

    1,953 15,340
  • 强奸罪成立条件 01:18
    强奸罪成立条件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适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该犯罪行为对象是妇女,一般认为是已满14周岁的少女与成年妇女。被害妇女的社会地位、思想品德、生活作风、结婚与否等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该罪的犯罪构成如下:(1)客

    964 15,340
  • 竞业限制义务的成立条件 01:21
    竞业限制义务的成立条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成立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五项条件:1、书面约定。因为竞业限制关系到员工的择业权和生存权,而并非属于企业内部制度可以约定的事项,故企业应当与涉密员工单独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2、特定的主体。

    1,506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