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作价出资和出让的区别
作价出资和出让的区别

作价出资和出让的区别

2022-04-15 9,498
普法内容
土地作价出资与出让的区别如下: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与此同时,土地使用者需要需要向出让人支付出让金。土地作价出资是指土地持有者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资金入股。土地使用者应该支付一定的股份而不是具体的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该规定确定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相区分的原则。物权转让行为不能成就,并不必然导致物权转让合同无效。 土地作为不动产,其出让适用上面的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土地出让金与出让地价的区别(上)
    土地出让金与出让地价的区别(上)

    t土地出让金,它的内涵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将其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受让人,并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使用权价格。t《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

    2024-06-16 18
  • 出让/普通和出让/商品房的区别
    出让/普通和出让/商品房的区别

    “出让”作为国有土地的获取途径,其方式要求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出让/商品房”即为在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所建的房产,这类房产持有完备的所有权,可进行自由买卖。 “普通”则常被用来形容普通住宅,此类住宅的设计符合当地居民住房的普遍标准

    2024-06-08 102
  • 民法典规定有偿出让和出让的区别
    民法典规定有偿出让和出让的区别

    有偿出让方式是指政府作为国有土地的代表以什么形式或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按照有关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是卖个人自用的东西。土地出让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拨

    2024-07-12 20
专业问答更多>>
  • 出让金土地价与地价的区别

    两者均属价格范畴,均应统称土地使用权价格。只是在不同的土地权利流转、不同的政府行业政策、不同的土地使用情况下,土地价格的称谓不同,有时称为土地转让金,有时称为转让地价。 土地转让金是政府征收的土地收益

    2021-10-25 15,340
  • 怎么区别出让和转让

    (一)概念不同出让的概念根据《土地出让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转让的概念根据

    2024-08-28 15,340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有哪些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取得方式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首先,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指的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相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该土地归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该土地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2022-10-06 15,340
  • 房屋的转让和出售区别

    房屋出售与房屋转让基本没有区别,都是交易类型的一种说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自然

    2022-04-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出让地和划拨地的区别 01:12
    出让地和划拨地的区别

    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在于其所收取的相关的费用规则不一样,另外土地的使用的权限和使用年限等不一样。在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之间,土地划拨更为稳妥,人们也更倾向于土地划拨。因为土地出让的话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也就是说,人们需要交一笔土地金。而对于土

    3,182 15,340
  • 划拨和出让土地的区别 01:14
    划拨和出让土地的区别

    划拨和出让土地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2、取得方式不同; 3、权利义务不同; 4、期限不同; 5、房屋类型不同。 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

    7,984 15,340
  • 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区别是什么 01:24
    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区别是什么

    虚假出资,即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设立人间的合同约定,对公司承担一定数额价值的出资义务,但公司股东为避免自身相应价值财产完全转让给公司,而以实际价值远低于约定价值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伪造已实际履行完毕出资的客观状态。该行为会使公司虽然

    2,002 15,340
土地征收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李国镇律师 李国镇律师

广东商合律师事务所 | 创始人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企业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183-1831-383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