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 要约的性质,是一种与承诺结合后成立一
收购要约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1、禁止被收购公司董事在要约收购期间提出辞职; 2、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禁止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但有法定情形的除外; 3、体现希望与他人订立收购合同的意思表示; 4、其他效力。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件: (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四)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五)要约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
要约的概念: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要约的条件是: 1、具体确定内容; 2、表示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意思约束; 三、其它条件。
要约的一般规定如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不同是: 1、含义不同,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目的不同,发出要约的目的是希望接到承诺,发出要约邀请的目的是希望接收到要约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一方自愿主动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一方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仅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属于事实行为。 3、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约邀请与要约的主要区别有: 1.要约邀请指的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的要约,而要约则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其他方发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属于事实行为,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要约虽然不是法律行为,但是
要约的构成要件包括:1、应当有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要约人与受要约人。要约人是发出要约的当事人,受要约人是接受要约的当事人。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应当均具备缔约能力。2、明确、具体的要约内容。要约内容应当包括拟缔结的合同的主要条款,否则只能构成要约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