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婚姻赠与的房产,如果离婚时还没有办理过户,是可以收回的。 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与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不可以收回的。
对于赠与的房屋是否能够收回,要分情况考虑,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房屋是以过户登记作为权利转移的依据的,因此,在未办理过户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是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不能
视情况而定: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是针对任意撤销而规定的。该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
1、赠与房产能收回。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直接可以撤销;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 2、法律依据《民法典》
房产的赠与,需要履行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第二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正式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因此,如果双方只是处在第一个过程之中,这时候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可以在正式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这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任意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赠与合同,而且已经完成了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这时候赠与人当然不能收回赠与过户的房子。但是,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以及赠与人近亲属人身权益的情况,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序良俗,
房屋过户就会产生相应税费,赠与房产的,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1、需缴纳营业税百分之五,但满足一定年限或属于近亲属赠与,可免征; 2、百分之七的城建税; 3、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