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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2020-04-11 186
普法内容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1、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方案 2、履行报批程序 3、公告 4、下达收回决定 5、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在土地登记簿上注明废止。
《中和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拟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时,应依法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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