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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留地属于耕地。 耕地主要的特点有: 1、耕地具有肥力。 2、耕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3、耕地的质量受自然环境和人类活动因素的影响。 4、耕地的数量地区之间具有差异性。 5、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处于不断的动态变化之中。 6、耕地可持续
农村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可以归国家所有,也可以归农民集体所有,是根据土地的性质以及地处的位置来决定的,对农村土地来说,是可以进行转包的,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与土地的使用类型也有关系。
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属于国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自留地在承包人死亡后,可以由和死者同一家庭生活的本村农业户籍人员,在承包期限以内,继续使用土地,宅基地,也是一样,如果死者继承人不是本村农业户籍
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土地所有权保持不变,属于原所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实行村民集体所有制度,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所有权。同时,《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开发整理所有权管理的意见》
1.农村农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只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私有财产继承的。 2.至于农田的续包问题,如果农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
农村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分别如下: 1、夫妻婚后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若夫妻双方均为本经济组织的成员,也是在土地二轮承包之前结婚,可以认为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2、结婚后一方户口迁入本经济组织的。增补部分归婚
农村修路占用耕地的赔偿标准如下: 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 2、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征收土地的,按照被
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一般情况下,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因此,一般情况下,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