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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什么时候产生和消灭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什么时候产生和消灭

2021-03-26 293
普法内容
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与自然人的生命存续时间相一致。 1、出生时间的确认。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既然始于出生,则如何确认出生时间即成为重要问题。我国民法理论一般认为,应当以胎儿活着脱离母体的时间作为出生时间。 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因此,死亡是民事权利能力消灭的惟一原因。自然人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
《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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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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