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
对个人来说约束并不大。本身这个保密合同就是无效的,保密与竞业限制补偿费是在离职后才计算的,在职期间是不会发放的,即使发放也只是对当时有效(即当月),离职后如果没有保密费便不受此约束,你所说的条款已经违反了新的劳动合同法,你们两者的关系属于不
保密协议的签订具体如下: 1、采取书面的形式; 2、遵循公平原则; 3、明确保密范围; 4、明确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
对个人来说约束并不大。本身这个保密合同就是无效的,保密与竞业限制补偿费是在离职后才计算的,在职期间是不会发放的,即使发放也只是对当时有效(即当月),离职后如果没有保密费便不受此约束,你所说的条款已经违
保密条款可能产生以下法律风险:(1)保密条款约定不完整的法律风险。一些企业为保证劳动合同完整性,约定有原则的保密条款,但对于商业秘密的划分及各种具体的责任约定都不明确,导致保密条款没有实质的操作价值。
本公司进期出现很多员工跳槽的现象,公司为了留住现有员工,给部分员工签了个协议,我看到别人签了,同时受到领导的引诱,没看清楚就签了,全文如下:保密协议甲方:本人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中,一般业务员并不需签订竞业协议,但可以签订保密协议。 签订保密协议的人员并不受保密时间的限制
政府签订的协议如果政府不履行的话,政府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协议是指政府作为平等主体与民事主体签订的协议,而不是涉及行政管理的行政合同。换句话说,如果政府作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签订协议,这时候由于存在行政管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房屋买受人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后应该多久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实践中是由开发商和买房人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或者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写明何时签订,一般会约定在一个月之内。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保密协议的违约责任,可以通过订立违约金条款的形式,来进行约定。具体来说,保密协议也属于合同的一种类型。保密协议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当然可以通过制定违约条款的方式,来事先规定一方不履行保密义务的时候,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而根据我国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