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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明确了打击为主的禁毒方针是错误的,主要以预防为主。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
禁毒法明确规定禁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1、我国《禁毒法》中所规定的对于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许可制度。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都实行许可制度;并且对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也实行许可制度。 2、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四章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具备医疗、生活、、劳动等功能,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设立专门区域收治病残戒毒人员,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
禁毒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国家禁毒委员会是1990年成立的中国最高的禁毒领导机构。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应对毒品违法犯罪形势、适应禁毒工作发展需要,在总结多年来禁毒斗争实
禁毒法的工作机制是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国务院设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