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特殊劳动合同关系制度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吗
特殊劳动合同关系制度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吗

特殊劳动合同关系制度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吗

2022-12-16 4
普法内容
特殊劳动合同关系制度不包括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合同属于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就业是《劳动合同法》认可的劳动合同签订形式,可见非全日制合同属于劳动关系。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通常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个月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特殊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不同的从业形态可以分为: 1、按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 2、按民事法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 3、不能按上述二种法律进行调整的其他用工关系,其中国家公务人员、现役军人等可以由其他专项法律调整,我们将其中一部分目前尚无相应法律调整的,称作特殊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只要建立用工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不管是什么形式的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专业问答更多>>
  • 非全日制职工的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此外,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

    2022-10-22 15,340
  • 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能否建立劳动关系?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以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2022-10-24 15,340
  • 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有哪些以及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的特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此外,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

    2022-02-15 15,340
  • 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特殊之处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

    2023-01-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01:20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存在很大的区别: 1、工作时间不同,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以小时计薪为主,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的时间不可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可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和一个或多个用人

    24,555 15,340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需要交社保吗 00:50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需要交社保吗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缴社保,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用人单位招用全日制劳动者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与劳动者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招用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可以帮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也可以让劳动者自行购买。这

    4,040 15,340
  • 没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00:46
    没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没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其他的文件确定劳动关系。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的,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确定劳动关系,还可以通过用人单位

    2,003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唐玉娟律师 唐玉娟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188-2687-063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