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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伤亡或
行为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有前述行为的人一般会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一)造成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伤亡或者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三人以上的; (三)以强迫、欺骗等手段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的; (四)其他情节严
一、什么是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一)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概念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的规定: 1、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
要确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量刑标准,首先要确定罪与非罪的标准。行为人雇佣童工从事轻度体力劳动,又或者是在较为安全的环境下从事劳动,只属于普通违法行为,不需要接受刑法的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只有雇佣童工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又或者是在
从一重罪和择一重罪,两者只是表述不一,但意思都一样,都是要依重罪来定罪处罚。刑法中从一重处罚是指,对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就是罪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就其中一个最重的罪名处断,而不以数罪并罚。一重罪处罚通常是指,选取其所犯罪行中较严重
刑法从重处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缉毒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包庇他人涉及走私、贩毒、制造毒品、向未成年售卖毒品等行为,会被从重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领导他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从重处罚;刑讯逼供或者使用不正当手法逼迫他人提供违背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