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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补缴责任和违约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
股东出资瑕疵情形下的股权转让还有效。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的股权转让有效,股东出资瑕疵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可以请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可以携带双方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出资协议、起诉状等向法院起诉,申请立案,出资不实的表现形式有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被高估、出资之后将出资转出等,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送达开庭公告。
1、股东不按照《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即关于股东在公司成立前的出资不实的违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
股东若出资不实的,构成违约。股东出资违约的,依法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股东若是出资不实的是否违约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1、股东不按照《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即关于股东在公司成立前的出资不实的违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
公司和股东均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诉讼请求不同。按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否则需要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公司以及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缴纳出资。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其就公司不能偿还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且,上述两个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若是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就股东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