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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按照第二次入职时间计算补偿金,二次入职后不能申请以前那几年的补偿。 2、二次入职也是重新办理入职,一般单位都是按照从新入职的日期开始计算相关的福利的,不可以再追回第一次入职的相关补偿的。
已领取赔偿金再回原公司入职赔偿金当然不需要退。赔偿金是上一段劳动关系中单位对劳动者的赔偿,且上一段劳动关系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已经终止;而又重新入职的,即使与上一次入职的公司是同一个公司也是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与上一段劳动关系无关,赔偿金当然不
1、不需要赔偿; 2、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之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即使还没有到期,也是需要提前终止的。而这种情况下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情形,根据规定单位并不需要因此支付员工补偿。
解聘赔偿后再入职不需要退回补偿。重新进入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以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退休返聘人员被裁减,是否有补偿按照聘用合同办理。 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返聘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企业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的规定。 退休人员返聘
聘用单位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向返聘人员进行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20号】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
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发给经济补偿金。目前我国现行退休制度规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岁,依此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应视为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上限。劳动年龄的法定性表明劳动者
入职不到半年被辞退,单位是否需要赔偿以及赔偿多少要看单位辞退员工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存在以下情形,那么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入职不到半年,经
入职三个月被辞退,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入职三个月后,用人单位按照法律的规定辞退员工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未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
入职一年多,被辞退,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处理。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是属于非法解除,非法辞退,那么需要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