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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关于实际出资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评估不实、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承担差额补交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
股东未出资可能承担下列责任: 1、向公司承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请求该出资瑕疵的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承担违约责任,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有权请
不一定有责任,要看具体的案情。对公司刑事立案,只有知情并参与犯罪的股东会判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股东增资的连带责任,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
一、股东出资纠纷与对策 我国对注册资本规定非常严格,要求交足实缴出资并不得抽回出资.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出资纠纷主要有: 1、股东虚报出资额,有关验资单位出具虚假的验资证明,使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得以登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会导致公司资本不充实,即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转让股东的出资义务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消除,即使转让原来的股权,其仍应承担出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否则需要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公司以及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缴纳出资。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其就公司不能偿还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且,上述两个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
法人跑路,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是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来判断的。 如果说,法人代表做了一些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公司股东包庇的话,那么股东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情况严重的,股东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法人是股东,则该法人股东就要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