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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没到位的情况下股权转让方式: 1、股东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3、由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办理变更登记。
未如实出资股权也是可进行转让得,流程为: 1、到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上的股东;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证; 5、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变更银行信息。
注册资金没到位的情况下股权的转让方式是: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
这个是可以的,至于你说要条文,我只能说,法律没有条文禁止此类转让,而没有条文明确允许此类转让。按照通常的股权转让手续办完相关的登记手续就OK了。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注册资本缴清前的股权转让,是可以的。
公司的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当然也具有股东资格。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利的内容之一,但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但该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
股东对公司的认缴出资额未出资完毕即转让股权,应履行的公司的出资义务,而与股权价格没有必然联系,影响公司股权价格的因素主要是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状况、市场前景等。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
首先你的企业是中外合资还是全部是内资企业?我仅就内资企业的股权转让,谈下程序和观点:你首先应书面通知国企股东,拟转让股份和对外转让的价款,其应明确的表态是否接受转让,在合理的期限内(一般以1个月为期限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法定解除,一种是意定解除。 1、法定解除,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
股权转让的流程并不复杂,但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之中,如果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那么是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确定的股权转让受让的意向之后,双方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在股权转让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