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什么行为可以构成恐吓罪
什么行为可以构成恐吓罪

什么行为可以构成恐吓罪

2020-07-05 222
普法内容
我国刑法并没有恐吓罪的罪名,但是刑法将恐吓的行为列入了刑事处罚范畴,对应罪名为寻衅滋事罪。我国刑法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性骚扰恐吓罪可能构成什么罪
    性骚扰恐吓罪可能构成什么罪

    能。性骚扰是指违背受性骚扰人的意愿,故意作出或者发出性的行为或者挑逗的行为。 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性骚扰是指违背受性骚扰人的意愿,故意作出或者发出性的行为或者挑逗的行为。

    2020-04-22 113
  • 什么算是恐吓罪?恐吓可以报警吗?
    什么算是恐吓罪?恐吓可以报警吗?

    1.现在我国法律没有“恐吓罪”的刑法条文。 2.《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

    2024-06-17 35
  • 辱骂恐吓别人构成的什么罪
    辱骂恐吓别人构成的什么罪

    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或者侮辱罪。 (1)法律规定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以骂人的方式公然侮辱他人的,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2020-04-09 23
专业问答更多>>
  • 用语言恐吓并有恐吓行为,构成恐吓罪吗?

    我国刑法修订条文第352条(毁损罪)增列:传送或散布具恐吓性、暴力性或猥亵性之资料,或谩骂、侮辱他人等不当言论可能触犯刑法的恐吓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

    2022-09-28 15,340
  • 恐吓罪是什么构成的

    所谓的恐吓威胁罪,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罪。但实际上已经有其它条款做了恐吓行为的刑事处罚,那就是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 《刑法修正案(八)》对寻衅滋事罪做了修改,明确将“恐吓”增加规定为寻衅滋事犯罪的行

    2022-07-09 15,340
  • 构成恐吓威胁罪的行为有什么,分别是什么??

    构成恐吓威胁罪也包括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2022-08-01 15,340
  • 是不是单纯的恐吓行为构成犯罪

    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但也有些行为会构成其他具体的犯罪。如1、恐吓时索要财物的,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2、用威胁手段强买强卖情节严重的的,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3、投放虚假的爆炸、毒性等物质或者编

    2022-10-2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发短信威胁恐吓什么罪 00:58
    发短信威胁恐吓什么罪

    发短信威胁恐吓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行为人向某人发送威胁恐吓短信,没有造成任何实际不良后果和伤害的,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这种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是公安机关要对行为人处拘留或罚款;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人身安全并造成严

    2,138 15,340
  • 恐吓罪怎么判刑 01:16
    恐吓罪怎么判刑

    恐吓罪也有轻重之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情节较轻的,包含下列行为的:1、写恐吓信或者以类似的方法威胁他人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真相诽谤他人的;3、对证人进行威胁、侮辱、打击报复的;4、多次发送侮辱、恐吓信息并且干扰他人正常生

    2,811 15,340
  • 性骚扰构成什么犯罪行为 01:08
    性骚扰构成什么犯罪行为

    性骚扰涉嫌构成猥亵罪。 1、性骚扰涉嫌构成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性骚扰不构成

    1,686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