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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在下列期限内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交两年半失业险最多能领十二个月的失业金,具体能领几个月需要看地区具体规定。 如天津市可以领六个月; 如云南省可以领取两个月。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
领取失业金无年纪限制。失业保险领取要求: 1、按照限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限定履行交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不能控制的原由而被迫中断就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第 (一)项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6条规定,计算标准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离职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发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
辞职无法申请失业金。辞职的劳动者,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养老金计算退休领取金额如下: 1、如果是在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计算方式: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如果是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其符合2006年1月1日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计算方式:基本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