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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骗取出境证件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所谓个人,是指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单位构成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罪的规定处罚。 (2)骗取出境证件罪在主观方面
满足下列要件即可判断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4、本罪的客观方面即行为人弄虚作假、从国家主管机关骗取出境证件
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境证件),为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情况就会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构成此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行为。
1、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2、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他人用于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而故意为其骗取出境证件。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
符合下列要件可判断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 1、构成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即
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客观方面以劳务输出,出国考察等名誉弄虚作假骗取出境证件,并且将骗取的证件交给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犯罪分子用于其他的犯罪活动。犯罪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侵犯了我国对于出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指个人或单位故意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污染或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并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它是1997年新刑法增设的一类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的一种危害行为,应该具备危害行为的三个基本特征。因此,成立不作为犯罪在客观上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别是: 1、不作为的行为人负有作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了解: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