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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继承的遗产妻子妻子不一定有权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丈夫因继承所得的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分割。 (1)夫妻双方或一方在结婚后因继承或接受遗赠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在分割财产后,没有再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因为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就不再是对方的法定继承人,互不享有继承权。如果一方遗赠、或者定立遗嘱分配了遗产继承就有继承权。
1、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不能互相继承遗产的。公公婆婆在世的财产更不能分割。 2、如果在离婚前,公婆都去世,且没有指定财产只是给儿子一个人的,那就归儿子夫妻共同所有,那离婚时
1、继承遗产夫妻离婚时不一定可以分割。 2、如果是在婚姻登记之前一方继承,没有明确表示归双方共同拥有的,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如果是在婚姻登记之后继承,没有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的,则认定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
事实婚姻中的妻子一般不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除非丈夫在死亡前立遗嘱将妻子作为继承人或者事实婚姻是在1994年之前形成的。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事实婚姻只属于同居关系,其妻子不能作为具有继承权的配偶。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以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或者离婚协议进行分配。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变得规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个人意愿进行,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的方案;如果无法协商统一的,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分割。在多数情况下,法院会依照平等分割的原则进行,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平分共同
再婚形成的夫妻关系与普通婚姻关系相同,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其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婚后共同生活中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对于再婚夫妻财产的继承,有血缘关系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按照法定第一继承顺序继承,无血缘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