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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股协议可以进行公证。股权代持股协议要进行公证的,公证处依法抑郁审查。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主体资格、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恶意、是否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等,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公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代持股协议不强制执行公证,当
在法律意义上讲,签订代持股协议一般不强制要求公证。 但值得注意的是,股权代持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和发生纠纷的可能,此时公证之后的股权代持协议法律效力会更高,也就更能保护当事人在协议中的合法权益和诉求。
在法律意义上讲,签订代持股协议一般不强制要求公证。 但值得注意的是,股权代持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和发生纠纷的可能,此时公证之后的股权代持协议法律效力会更高,也就更能保护当事人在协议中的合法权益和诉求。
公司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如果不具有下述无效要件,那么是有效的: 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3、违背公序良俗;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
代持股协议公证流程: 1、代持股协议公证去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可受理公证处办理即可; 2、办理股权代持协议公证时候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名义代持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婚姻状况的证明、公司和公司股东所
一、什么是代持股协议 现实生活中,部分公司对认购公司股份者有身份要求,一些投资者就与公司认可的认购股份者签订代持股协议,约定由受托人享有公司工商登记和行使股权等权利,委托人则享有股份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
证据的审查应当对于其合法性,其收集过程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讯问过程是否合法,证据收集的主体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名义股东取代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在公司中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实际出资人往往只享有依代持协议
股权代持,又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假名投资、或者是隐名投资”,主要指的是实际的出资人和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在司法解释上,是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按规定来说投资权益并不等于股东的
股权融资是企业解决资金的一种有效手段,公司主要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股权融资的: 1、股权质押,出质人用自己的股权作为质押物而设立的质押; 2、股权转让,企业股东依法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别人,使别人成为企业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3、股权增资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