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聚众寻衅滋事怎么定罪
聚众寻衅滋事怎么定罪

聚众寻衅滋事怎么定罪

2020-04-26 148
普法内容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的,应当向受害人或报案人出具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聚众寻衅滋事致人死亡
    聚众寻衅滋事致人死亡

    寻衅滋事致人死亡的处理:按照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进行定罪量刑。故意杀人的,可以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0-03-24 200
  • 聚众寻衅滋事立案标准
    聚众寻衅滋事立案标准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2020-04-27 217
  • 聚众寻衅滋事拘留多少天
    聚众寻衅滋事拘留多少天

    聚众寻衅滋事拘留多少天,要根据具体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1、寻衅滋事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破坏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

    2023-12-16 15
专业问答更多>>
  • 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界限是什么,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区别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都是从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罪名,其主观方面都表现为反社会性,寻求精神

    2022-03-05 15,340
  • 聚众聚众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关于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分别,你要搞清楚两者的定义分别是什么。寻衅滋事罪,是指

    2022-07-09 15,340
  • 如何处罚聚众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身体伤害,随意用武器殴打他人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

    2021-11-20 15,340
  • 寻衅滋事罪聚众殴打他人怎么处罚

    构成寻衅滋事罪中情节恶劣的情况,可以判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轻微的寻衅滋事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5天的拘役、500元的罚款就行,涉嫌寻衅滋事罪是罪的,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哪个严重 01:17
    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哪个严重

    聚众斗殴与寻衅滋事相比较,聚众斗殴罪更为严重。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聚众斗殴的,将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管制或者拘役;如果多次聚众斗殴、持械聚众斗殴、斗殴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或者在公共场

    3,248 15,340
  • 怎么确定寻衅滋事罪 00:57
    怎么确定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有以下几种行为的,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具体有: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人强拿硬要或任意占用他人财物、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合带头闹事,造成公共场合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人恶意拦

    1,491 15,340
  •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01:35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龄达16周岁并且具备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 2、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主要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

    1,167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