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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
离婚协议书写不给抚养费还可以索要抚养费。 抚养费法律规定如下: 1、抚养费数额、期限等事项,一般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裁判; 2、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其他规
签订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是可以的。但必须是双方自愿协商,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抚养费的负担可以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且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不可以影响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
1、父母抚养孩子是义务,协议离婚后,仍可以起诉要求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支付抚养费。 2、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子女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而要是在离婚之后,
不可以。抚养子女是父和母任何一方都应尽的义务,如不抚养需诉讼解决。子女长大后赡养父或母是法定义务,不管有没有履行抚养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
夫妻离婚,可以协商约定由一方抚养子女并承担子女抚养费,无需对方支付抚养费。 但是在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形下,对于这种情势变更情形,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二款有明确规定,前款规定的协
离婚后可以请求增加抚养费。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一方想要更改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有两种解决方法:1、如果一方想要更改,另一方也同意更改子女抚养费的,可以自主协议变更;2、如果是一方想要更改,另一方不同意变更的,可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另行起诉
不给抚养费也可以争取抚养权,但是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但是需要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并不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是在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相应的安排。因此,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
离婚之后签订孩子抚养权的补充协议,不是一定要办理公证的。办理公证不是必经的程序,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要办理公证。只要这个补充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有效的,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双方协商一致对抚养权问题进行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