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刑法中规定对于赃款要予以追缴,追缴回来的赃款如果有合法债务人的,需要依法偿还债务人的债务,例如非法集资的赃款被追回后需要返还给集资受害人。追缴和刑法上的没收所得是有区别的,追缴是追缴的赃款,是不合法的财产,而没收所得是没收的合法的财产。没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最高人民法
赃款的追缴的执行是财产刑的执行是法院刑事审判庭代表国家启动执行程序的,而赃款赃物的追缴由谁启动执行程序,法律没有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
赃款赃物去向与贪污、受贿故意的认定关系问题。《解释》明确,只要是非法获取财物的贪污、受贿行为,不管事后赃款赃物的去向如何,即便用于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也不影响贪污、受贿罪的认定,以此堵住贪污、受贿犯
赃款的追缴的执行是财产刑的执行是法院刑事审判庭代表国家启动执行程序的,而赃款赃物的追缴由谁启动执行程序,法律没有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
追缴的赃款赃物仅限于犯罪分子犯罪所得。所谓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有失主的,应当将赃款赃物退还给失主。没有失主的,应当上交国库。任何人不得挪用、私吞赃物赃款。
追回赃物是司法机关的主动诉讼行为,是司法机关利用国家权力追回犯罪分子非法侵占的他人财产,剥夺的诉讼活动。对于司法机关来说,追缴不仅是司法机关的权力,也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赃款流向第三人的能否追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第三人知道获得的财产是赃款,是可以向第三人追缴的;如果第三人不知道是赃款的,就无法向第三人进行追缴。这是因为第三人可以通过善意取得制度获得赃款的所有权,司法机关是无法进行追缴的,同时第三人
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对诈骗案件赃款退还的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由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如果不退赔赃款,公安机关查证确实属于被害人的,由公安机关退赔。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
一、追认人必须具有相应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追认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追认应当类推适用《合同法》第47条。 二、《合同法》第48条未规定追认方式。追认可以明示作出,追认的意思也可从被代理人行为中推定得出。 三、对于《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