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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探望子女的,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探望权的。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的丧失而断绝,父母双方人仍有义务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探视义务,探视有利于孩子成长,是为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的要求所在。
离婚后不让探视的情况下,可以提交司法机关要求重新判决抚养权。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
如果在不存在法院依法中止探望子女的情形时,如果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女儿,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时不直接参与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是享有对子女的法定的探望权,而
如果不允许探视,可以去对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普通探视权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地点、时间等问题不能协商一致的,可就探视权问题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
离婚后,妇女不得让对方行使探望权。探望权是离婚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妨碍、限制甚至剥夺。只有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暂停探望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六条的规定
离婚不让探视孩子负法律责任。如果夫妻一方坚持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议,那剩下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了。由于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
我国民法典中关于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
检察院抗诉失败,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般情况下,如果对省高院的判决不服,可以是继续申诉,也可以申请抗诉。申请抗诉可向省检察院提出,省检是向高院抗诉,检察院定不抗诉的案件,在进行申诉。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