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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金额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金额

2020-06-07 225
普法内容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金额为30万元以上。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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