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合同未就产品质量作出约定的要采取什么措施处理
合同未就产品质量作出约定的要采取什么措施处理

合同未就产品质量作出约定的要采取什么措施处理

2021-04-27 122
普法内容
合同未就产品质量作出约定的要采取的处理措施是:当事人可以通过补充协议明确该批产品的质量,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和行业的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生产产品质量不合格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处理呢?
    生产产品质量不合格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处理呢?

    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

    2024-06-10 30
  • 产品质量监督的措施是什么
    产品质量监督的措施是什么

    产品质量监督的范围: 一、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这类产品直接涉及人身安全,往往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重点。例如:家用电器、热水器、电梯、电工设备、饮料、食品等。 二、影响国计民生的主要工业产品。 三、

    2021-01-15 51
  • 民法典规定未约定产品质量纠纷的赔偿措施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未约定产品质量纠纷的赔偿措施怎么办

    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并且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权利: 1、直接向违约方请求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产品质量损失。 2、要求根据合同的约定内容进行仲裁,如果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的,则可以选择申请仲裁。 3、到

    2024-07-03 14
专业问答更多>>
  • 生产产品质量不合格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处理?

    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

    2022-07-30 15,340
  • 采购的产品不合格,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措施怎么?

    一、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理规定: (1)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超过规定的期限未作改正,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通过报纸、电视

    2022-07-20 15,340
  • 合同中能否就产品质量作出约定不能

    合同未就产品质量作出约定的,当事人之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对产品质量进行约定;如果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产品质量。 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则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按照强制性

    2023-08-14 15,340
  •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采取什么措施进行申诉最好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 第五条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用户、消费者(以下简称申诉人)提出的产品质量申诉应当予以登记并及时处理。 第六条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产品质量申诉后七日内作出处理、移送处理或者不

    2022-11-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司印章的使用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01:17
    公司印章的使用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公司印章在使用管理方面需要的采取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需要建立法律风险防范的体系,其中应包括印章使用风险防范措施; 2、公司应制定印章管理规定,明确由专人管理印章,明确印章使用的具体流程和审批权限; 3、公司应建立印章使用台账,详

    2,125 15,340
  • 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01:05
    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临时监护期间,经民政部门评估,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

    4,468 15,340
  • 合同的订立采取什么方式 01:00
    合同的订立采取什么方式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订立合同的方式主要有:采取邀约和承诺方式两种;要约通常是一方当事人希望和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内容要明确并且具体、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要向相对人发出、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

    2,455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