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对缓刑罪犯的考察与处理
对缓刑罪犯的考察与处理

对缓刑罪犯的考察与处理

2020-02-05 104
普法内容
对缓刑罪犯的考察与处理都有: 1、缓刑期满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违反规定的,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如何对缓刑犯进行考察,缓刑期内犯罪能再适用缓刑吗
    如何对缓刑犯进行考察,缓刑期内犯罪能再适用缓刑吗

    对缓刑犯进行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缓刑期内犯罪的,一般是不会适用缓刑的。

    2020-03-20 166
  • 缓刑的考察机关,缓刑考验期满如何处理
    缓刑的考察机关,缓刑考验期满如何处理

    一、缓刑的考察机关:对缓刑犯的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公安机关作为考察工作的组织者,不仅应将缓刑犯列为重点人口依法进行管理,并确定考察单位和考察措施,还应负责领导和监督各单位和基层组织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

    2020-12-07 289
  • 怎么能够对缓刑犯进行考察?
    怎么能够对缓刑犯进行考察?

    对缓刑犯的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考察的内容,主要就是看他在考验期内是否再犯新罪和是否遵守缓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如果缓刑犯在缓刑期间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021-06-03 33
专业问答更多>>
  • 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

    2021-01-06 15,340
  • 缓刑考验期与缓刑考察是一样的吗

    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

    2022-11-04 15,340
  • 缓刑犯考察和处理有几种情形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

    2021-09-29 15,340
  • 怎么能够对缓刑犯进行考察

    对缓刑犯的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考察的内容,主要就是看他在考验期内是否再犯新罪和是否遵守缓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如果缓刑犯在缓刑期间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

    2023-07-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01:02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但犯罪对象不一定会受到损害。 2、犯罪客体决定了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对象不一定能够决定犯罪性质。 3、犯罪客体是构成任何犯罪的必要要件,但犯罪对象则不是构成任何犯罪

    336 15,340
  • 在校生犯罪检察院怎么处理 01:05
    在校生犯罪检察院怎么处理

    在校生犯罪,检察院的处理如下: 1、在校生犯罪若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可以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2、在校生犯罪,若属于未成年犯罪的,检察院在提量刑建议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对于在校生犯罪,属于未成年人的,在讯问时,应当有成年监护人在

    3,228 15,340
  • 缓刑与累犯有什么联系 00:54
    缓刑与累犯有什么联系

    缓刑与累犯的联系,主要有下面两点: 第一,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累犯的,不能适用缓刑。因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次实施新的犯罪行为,并且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构成了

    74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