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环保行政处罚公告告知要求中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环保行政处罚公告告知要求中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环保行政处罚公告告知要求中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2020-11-18 135
普法内容
1.表明身份。即执法人员应出示环境监理执法证,佩戴环境监理证章,以表明自己是合法的执法主体。2.说明理由。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处罚理由及法律依据。3.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当事人可以口头申辩,环境执法人员要予以正确、全面地口头答辩。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填写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的种类或罚款数额、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环境行政机关的名称以及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5.送达。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按照法定格式要求填写完毕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场交付当事人。6.备案。由有关环境行政执法人员上交处罚决定书的存根或副本,或者在所属机关就处罚基本事项进行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被处罚人的姓名、单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或罚款数额、处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执法人员的姓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处罚告知书是哪些或者行政处罚的程序是哪些
    行政处罚告知书是哪些或者行政处罚的程序是哪些

    (一)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1、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

    2024-06-19 7
  • 告知行政处罚的方式和程序
    告知行政处罚的方式和程序

    在行政处罚程序中,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及时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等有关事项;并且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重视;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2020-04-02 175
  • 环保局行政处罚流程,环保局行政处罚流程有哪些
    环保局行政处罚流程,环保局行政处罚流程有哪些

    1、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通过检查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移送的环境违法行为,应予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立案的环境违法行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

    2020-12-11 460
专业问答更多>>
  • 行政处罚前告知公开告知内容有哪些?

    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以公告告知的,存在着与公告送达相混淆的情况。事实上,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送达与公告告知是两个不同概念,前者为法律文书的一种送达方式,而后者为法律文书作出后的告知

    2022-07-13 15,340
  • 环保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被拒?

    一般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中载明了最后的时间期限的,逾其期限就会决定处罚了。所以你应该在这个时间内决定是否提出行政复议,如果要求复议的话,你得准备好理由、依据是什么。

    2022-08-21 15,340
  • 怎么进行行政处罚公告告知,通过哪些渠道告知被告知人

    公告告知内容要具体、明确。要在公告中明确违法嫌疑人的身份情况以及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同时还要明确公告告知的法律后果。要在案卷中记

    2022-07-31 15,340
  • 警告的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哪些

    1、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所作出的警告的行政处罚一般所采用的程序为当场作出处罚。 2、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2022-11-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行政执法程序 01:15
    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如下:执法人员应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案件事实确凿,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在法定期限内交至行政

    3,536 15,340
  •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00:50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

    8,016 15,340
  • 公司破产清算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01:02
    公司破产清算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 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

    1,059 15,340
行政复议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