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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
按照公安部门户籍管理规定。小孩上户口必须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小孩出生证明。如果没有小孩出生证明的只能到司法部门指定的医院做亲子鉴定,凭亲子鉴定证明代替小孩出生证入户,并向派出所说明没有出生证明的原因。
办理出生证明也是可以不提供结婚证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可以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甚至是另据都可以申请出生登记,如果是弃婴的话,则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这两者都不需要有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因被盗、遗失或其他原因致丧失《出生医学证明》的,须在户籍所在地主流媒体刊登丢失声明一个月后,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
儿童出生证明丢失,由卫生行政部门补办。补办所需材料:1。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表(全部盖两章);2、分娩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出院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首次出具登记表,必须由经办人和医院领导签
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 3、当地派出所
2021年出生证明丢了补办流程如下: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下列材料: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所在地村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已办理
补办出生证的流程如下: 1、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此时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新生儿的父母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书面申请要写明孩子出生信息、
结婚证丢了必须回当地补办。结婚证丢失后,丢失方需要回当地民政部门补办,外地不可以申请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带着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