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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间不算服刑。羁押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项强制措施,不属于刑罚的执行方式;但被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判决前羁押的期间将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或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期间不算服刑。羁押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项强制措施,不属于刑罚的执行方式;但被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判决前羁押的期间将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或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犯人在羁押期间算判刑时间,可以折抵刑期。服刑人员在羁押期间可以折抵刑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如果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二日刑期,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看守所被羁押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节缓刑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
1、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在羁押期间,不算是服刑,但羁押后判刑的,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折抵规则如下; (1)、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二日; (2)、判处拘役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刑期;
1、犯罪分子在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之前,在看守所里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2、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3、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4、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
从判决之日起计算,之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进行折抵刑期。《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
羁押不是是一种单独的强制措施,是依附于拘留,逮捕之上的一种自然状态,指在一定的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羁押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毁灭证据、串供、逃跑、自杀等有利于保证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保障人权和无罪推
羁押期限自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开始,历经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和人民法院审判阶段。 侦查阶段羁押期限分为拘留期限和逮捕期限。逮捕前拘留期限最长37天。逮捕前的37天被刑事案件律师称为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因为一旦犯罪嫌
刑拘之后判刑的时间,需要分情况而定: 1、一般的刑事案件刑拘24小时后,在3日内即可进行逮捕。逮捕后进行侦查羁押,不得超过两个月。侦查羁押之后,由检察院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时间期限为一个月。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开始审判,一般情况下为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