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三方当事人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第三人
三方当事人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第三人

三方当事人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第三人

2020-08-08 142
普法内容
确定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对于行政诉讼法中第三人如何明确是谁?
    对于行政诉讼法中第三人如何明确是谁?

    对于《行政诉讼法》上的第三人的理解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有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020-09-30 112
  •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第三人如何规定的呢?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第三人如何规定的呢?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与原告、被告类似。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但是因第三人有类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与类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因此,他们各自的法律地位均独立但却不相同,类似于

    2024-06-15 40
  • 行政处罚第三人怎么确定?
    行政处罚第三人怎么确定?

    行政处罚第三人的确定是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2020-03-22 242
专业问答更多>>
  • 行政赔偿案件如何确定诉讼当事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

    2023-08-04 15,340
  • 行政诉讼中怎么确定善意第三人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三人参加诉讼有利于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及时解决纠纷

    2022-08-22 15,340
  • 行政诉讼被告如何认定为第三人?

    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主动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1)主动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与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由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二、人民法院通知。人民

    2021-11-15 15,340
  •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是什么,当事人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方式?

    当事人应该了解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然后在确定诉讼方式。第一,如果是公民和行政机关引起的纠纷,那么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且其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

    2022-02-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第三人能否确认合同无效 01:11
    第三人能否确认合同无效

    如果该合同的内容侵犯到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利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合同是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该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一方故意以提供虚假的资料等,使人发生错误的认识为目的的行为、采用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国家利益受到损害的;以损害他人利益为

    2,259 15,340
  •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期限 00:53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期限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时效是:第三人应该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法律规定的第三人,优于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

    2,103 15,340
  • 被告和第三人有何区别 01:55
    被告和第三人有何区别

    被告和第三人一般有以下的以下的四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被告人,根据我国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第三人是指对于已经开始的诉讼,以该诉讼的原被告为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

    11,036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