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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复发的,可以去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复发的鉴定方式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初次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复发:工伤职工在工作期间出的工伤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再次复发!一、受理范围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在本本统筹地区实行工伤保
《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办事指南来源:作者:时间:2010/07/10 一、受理条件(范围)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在本市
退休后查出复发的可以申请,或者伤残鉴定后二次复发病情恶化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
工伤鉴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之内做都合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及其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职工发生
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两者对应的申请人不相同,伤残鉴定只可以是伤者本人申请,而工伤鉴定是已经被认定工伤的员工本人、关系较近的亲属或者是其所在的单位等; 2、两者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相同,伤残鉴定的前提是需要提供交通部门
工伤鉴定结果不需要查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