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是什么意思
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是什么意思

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是什么意思

2024-05-29 8
普法内容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作为担保物,在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出现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就担保物权的交换价值所享有的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担保物权的特征主要有: 第一,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 第二,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第三,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 第四,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所谓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以主债的成立为前提,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 《民法典》第四编担保物权: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保物权人实现担保物权是否需要他人同意
    保物权人实现担保物权是否需要他人同意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不需要被申请人同意。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

    2022-04-28 16
  • 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具体是什么呢?
    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具体是什么呢?

    1.留置权>法定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未登记的抵押权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2.

    2024-06-28 7
  • 如何实现担保物权
    如何实现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

    2022-06-16 55
专业问答更多>>
  • 物权人是担保的意思吗

    担保物权人:是指第三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债务的履行,将自己财产设定担保,当债务不能履行的时候,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的个人。 想要成为担保物权人,必须要向债务人提供一定的资金帮助,同时债务人也提供了具有

    2022-12-31 15,340
  • 担保物权人向什么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人应当向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因为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属于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

    2023-01-15 15,340
  • 现在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担保物权是什么意思?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 1、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

    2022-07-17 15,340
  • 担保物权实现流程

    目前担保物权实现程序,具体实现担保物权管辖法院的具体化管辖是进行审判的前提.法院对实现担保物权审查的性质、范围及时间的明确化。

    2022-08-1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无追索权保理是什么意思 01:25
    无追索权保理是什么意思

    无追索权保理一般是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当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时,保理商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利,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付或无力付款的风险。无追索权保理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优势: 1、企业可以获得提前融

    7,751 15,340
  • 实名补登记是什么意思 01:06
    实名补登记是什么意思

    实名制补登记一般是指,表示之前登记的实名制信息不符合要求,需要携带机主身份证原件,到号码归属地联通或者移动自建营业厅柜台办理。目前我国需要实名登记的是身份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的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

    10,980 15,340
  • 资产确权是什么意思 01:11
    资产确权是什么意思

    资产确权是指对自己的资产进行法律上的权利确定。资产确权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

    6,141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136-8115-4805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