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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二卖处理规则如下: 1、如果一物二卖后,两份合同均未履行时,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如果有一份合同已经履行,包括两种情况: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的,后买受人取得物的所有权,前买受人可以向出
一物二卖处理规则如下: 一、一物二卖后,两份合同未履行的,应当坚持先签订的原则,如果一份合同已经履行,包括两种情况: 1、卖方与两个不同的买方订立合同后,对后买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前买方可以向卖方要求损害赔偿; 2、出卖人与前买受人、产权转让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只能依据法律设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物权,也不得变更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和公示方法。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一物二卖的处理法律上规则是:标的物归先办理过户的一方,均未办理过户的标的物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标的物归先行实际占有的一方,均未实际占有的标的物归合同签订在先的一方。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不动产如果一物数卖,应以先办理产权登记的为准。
“一物二卖”是指物的所有人将自己所有物先后卖给两个人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当出卖物价格上涨时,出卖人为追求更大利益,宁愿承担违约责任,把特定标的物实际转让给后一买受人。从理论上讲,“一物二卖”涉及对于特
在实践中,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追求高额利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又将同一商品房出卖,导致买受人不能按照约定取得房屋,这也就是一房多卖的情形,那么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呢? 首先,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
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标的物。标的物的灭失,意味着有一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标的物灭失的风险由谁负担,就意味着由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对此,我国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一章中,明确规定了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规则。首先,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应当遵循当事
首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有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义务;而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何认定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需要判断此笔债务是
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法院是不可以拍卖唯一宅基地的。其原因包括以下两点:第一,人民法院拍卖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农村的宅基地,当事人只有享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不在法院强制执行后可以拍卖的财产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