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谁承担?
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谁承担?

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谁承担?

2021-01-25 676
普法内容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2.在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况下,如买卖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一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灭失等风险由谁承担
    灭失等风险由谁承担

    灭失的风险的承担是:标的物交付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售者承担,交付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购者承担。标的物的交付使用一般视为转移占有,售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者在约定时间内进行交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毁损灭失的风险自通知之日由购者承担。

    2022-02-12 87
  • 在买家签收之前货物丢失或者损毁的风险由谁承担
    在买家签收之前货物丢失或者损毁的风险由谁承担

    在买家签收之前货物丢失或者损毁的风险由卖方承担。根据相关规定,标的为动产的以交付行为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标的为不动产的以登记为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所以,在货物交付之前,物权并没有发生实际转移,也不由买方实际控制

    2022-12-30 61
  •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是指“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的风险,主要包括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标的物毁损、灭失。如果合同当事人对标的物毁损、灭失具有过错,则不属于风险负担问题,应当按违约责任或债权责任处理。

    2021-03-01 2,164
专业问答更多>>
  • 指示交付的标的物灭失由谁承担责任

    指示交付的标的物灭失在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责任,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只要标的物已经交付,即使买受人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风险也已经转移给了买受人承担,所以

    2023-09-21 15,340
  • 什么是标的物风险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由谁承担?

    一、什么是标的物风险承担风险承担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后标的物因不可归因于任何一方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由何方负担。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022-10-26 15,340
  • 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法律有哪些规定

    灭失的风险的承担是:标的物交付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售者承担,交付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购者承担。标的物的交付使用一般视为转移占有,售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者在约定时间内进行交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毁损灭失的风

    2023-09-11 15,340
  • 的标的物风险责任由谁来承担?

    标的物风险责任负担,是指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哪一方当事人负担。在买卖合同中,对于债务不履行或不协助履行,标的物的风险通常由有过失的一方负担。在标的物非因双方当事人的故意或

    2022-11-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 01:26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

    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标的物。标的物的灭失,意味着有一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标的物灭失的风险由谁负担,就意味着由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对此,我国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一章中,明确规定了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规则。首先,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应当遵循当事

    1,378 15,340
  • 试用买卖合同风险谁来承担 01:18
    试用买卖合同风险谁来承担

    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就是标的物,而在买卖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都会涉及标的物的风险转移问题。风险转移是指,在标的物的买卖过程中,由于发生了不能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标的物受到了损毁或灭失,这时候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

    2,834 15,340
  • 保全费由谁承担的法律规定 01:04
    保全费由谁承担的法律规定

    保全费一般由申请保全的当事人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的。如果属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主动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形,不收取费用。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

    9,106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