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没收财产房子处理方式有什么
没收财产房子处理方式有什么

没收财产房子处理方式有什么

2022-04-17 304
普法内容
没收财产房子应当依法上缴国库。经批准后不得报财政处理的有: 1、罪犯用于犯罪的工具和有犯罪痕迹的物品,需要作为犯罪证据保存的,一般应当拍照并保存在案卷中,原物应当随卷保存; 2、武器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拍照,照片存入案卷,原物送专门机关处理; 3、反动书画,有证据作用的,应当归档保管,无证据作用的,可以销毁; 4、黄色书刊图片,应指定专人另行保管,办案结束,即销毁或送有关单位; 5、没收的各种生活供应票证,经领导审查后,分别送有关部门处理或者在案卷中注明,自行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没收财产有什么法律依据的,没收方式有什么
    没收财产有什么法律依据的,没收方式有什么

    我国刑法典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有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有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据此规定,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

    2024-06-19 7
  • 没收财产包含什么适用方式
    没收财产包含什么适用方式

    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予偿还。

    2024-05-30 4
  • 没收财产以什么方式偿还债务
    没收财产以什么方式偿还债务

    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的条件为: 1、必须是正当的债务,不包括非正当的债务,如赌债等。 2、必须是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以前所负的债务。 3、所负的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4、必须经债权人请求。

    2020-11-02 125
专业问答更多>>
  • 直接没收财产有什么对的方式?

    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

    2022-12-16 15,340
  • 没收财产房子怎么处理,有没有法律规定

    没收财产房子需要依法上缴国库,如果对财产全部没收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2023-11-07 15,340
  • 没收财产适用方式都有什么?能告诉我吗?

    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

    2023-04-06 15,340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分割方式是什么样的?

    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当事人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此项请求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当事人只享有房屋占有、使用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在办理房产证后再请求法院进行分割,或者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分割。

    2023-12-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财产有哪些继承方式 01:19
    财产有哪些继承方式

    财产的继承方式可以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以及遗赠四种。 1、法定继承,主要是根据被继承人法定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继承的顺序; 2、遗嘱继承,主要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相关的遗嘱,明确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3、遗赠扶养协

    2,118 15,340
  • 拆迁行政诉讼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01:45
    拆迁行政诉讼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拆迁行政诉讼的处理方式如下: 1、被拆迁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2、被拆迁人对市、县级

    586 15,340
  • 房子没有房产证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01:01
    房子没有房产证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没有房产证,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以共同财产购买的,也可以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请求分割该项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产,这时候就不能简单归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就算没有房产证,也是一方单独

    3,099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