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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但司法实践中对如何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哺乳期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来抚养未成年人:其 一、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 二、未成年人的兄、姐;其 三、其他自愿抚养未成年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获得孩子抚养权后,仍需要经父母协商一致同意,才可以改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后没有就更名问题进行协商或经协商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一方主张变更子女姓氏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更名申请。如果夫妻离婚后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变更了子女姓氏,则另
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
离婚后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可能性大的情况如下: (一)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二)女方不尽抚养义务比如长期在外不回家,或无法实际尽到抚养义务如工作性质的原因等; (三)男方已做绝
男方可以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存在下列优势条件或者对方存在下列不利条件: 1、提供女方的治疗记录证明女方患有恶性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跟她一起生活。 2、证明女方有满足孩子生活的条件,但是却不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
离婚后双方在争取子女的抚养权过程中,如果子女已经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该子女的真实意愿。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
一方长期直接抚养孩子,在争夺抚养权问题上,是具有一定的优势的。但是并不起决定性的作用。确定抚养权的处理过程当中,一般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孩子长期跟随一方生活,尤其是在幼儿园之前的孩子,维持目前的现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司法实
抢孩子的行为非但不有利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有可能适得其反,导致丧失孩子的抚养权。一方采取极端的方法,将孩子强行从另外一方的身边带走,既是对于另外一方的伤害,也伤害了夫妻感情,而且也完全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一方有抢夺孩子或者是蓄意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