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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户口的问题,和男女双方当初离婚的方式有关系: 1、诉讼离婚的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
从法律的层面来说,是可以享受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并且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的配偶户口未迁出当事人的户口所地的,就属于该集体的经济
可能任意在一方上的,对在可以在任意一方上的,如果想在你所在地上孩子的户口,则要在你老公那里派出所出证明你孩子在那里没有上户口,然后拿证明和你老公的户口本到你当地派出所搞就行了,要是在你老公那里上户口,
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
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登记离婚的话,只能前往其中一方住所地,也就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因此,双方在外地的话,不能办理登记离婚手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双方都在外地的,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
夫妻一方是香港人的,也可以在国内离婚。离婚一方是香港人,另一方是大陆居民,离婚双方可前往向大陆居民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大陆居民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香港居民一方的有效通行证
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孩子要想上户口,那么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上户口即可。夫妻户口不在一起,并不妨碍孩子上户口,小孩子的户口随父随母均可以的。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