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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年老无子女的兄弟姐妹没有赡养义务,有扶养义务。赡养义务是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
长子养母次子养父女儿无义务这种赡养协议无效。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显然免除女儿的赡养义务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协议无效。
妹妹无需承担直接的赡养责任给姐姐。 然而,若妹妹具备承受经济压力的能力,且姐姐符合特定情形,如双亲离世或无力承担未成年弟妹之抚养责任等,妹妹将有义务去扶助姐姐。然而此扶养责任并非绝对,需满足一定前提条件:妹妹须具有经济实力;姐姐的父母已故或
弟、妹对兄、姐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弟、妹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如果兄、姐对弟、妹不曾履行扶养义务,弟、妹对兄、姐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弟、妹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弟、妹自身生活难以维系
1. 如果兄弟姐妹不履行赡养父母的职责,其他子女可以以父母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作为诉讼主体的原告方,需要赡养父母的人,其他子女可以作为其代理参与诉讼。 2.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
姐姐通常没有义务抚养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有义务抚养父母死亡或父母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兄弟姐妹。 这是一项具有一定前提条件的法律义务,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兄弟姐妹才有法律约束的抚养义务。
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当然,法律对兄弟姐妹间扶养义务的规定,主要是从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来确定的,因为他们是血缘关系最密切的同辈旁系血亲。对于半血缘的同父异
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
女婿对于自己的岳父岳母是没有法定的赡养的义务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成年的子女需要对自己的父母履行赡养的义务。因此履行赡养义务的主体是自己的子女,自己的女婿或者是自己的儿媳,都对自己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赡养是指的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帮助,
父母离婚子女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所以即使父母已经离婚,子女也需要赡养父母。子女需要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可以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