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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条件下,夫妻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女方退还彩礼,具体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的嫁妆先判断给予时间,在婚前给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在婚后给的,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只给女方属于对双方的赠与
离婚彩礼和嫁妆,一般不需要分,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但是,如果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彩礼和嫁妆婚后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那么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婚陪嫁彩礼若是明确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根据相关规定,这部分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接受礼金的一方,如果将礼金用于购置婚后的财产,那么由礼金转化而来的财产就有可能当做是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均
一般嫁妆是婚前女方父母赠送给女方的财产,女方的陪嫁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
对于陪送嫁妆,我国法律认为属于赠与行为,且分如下几种情形: 1、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2、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
要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由法院根据双方是情况结合案件事实及证据判决,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详谈
婚后父母给的嫁妆,并不是女方一人的个人财产,需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婚后,主要是指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之后。首先,嫁妆是女方出嫁的时候,从娘家带到丈夫家的物品财产。父母给的嫁妆,需要分为以下情况:第一,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往往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夫妻双
首先,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后购置的,
嫁妆的具体归属,需要看女方得到嫁妆时,男女双方是否已经登记结婚。根据民法典,要判断财产的性质,就需要判断双方获得财产,是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或者财产是否具有人身的专属性。因此,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一般来说,都视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