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税务登记证正本丢失的,不能注销,可以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之后再注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到主管税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
一、遗失税务证件报告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书面报告登记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
税务登记证丢了,可以去税务局补办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一般都由财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需要带着下列资料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例如:护照、军官证或回乡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