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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具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文件等相关原始会计凭证和文件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
是转让股份,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
根据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
股权让与担保的旨趣在于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股权与担保人的其他责任财产相分离,最大程度地减少乃至消除债务不履行的法律风险,其所具有的增信功能及稳定融资秩序的裨益显而易见。那么担保人对转让后的股权有担保
新《公司法》第3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仅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还增加了股东对这些文件的复制权,同时又赋予了股东查阅公司会计帐薄的权利
股权变动存在两种形态。一是股权转移,比如股权继承和股权遗赠。它属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这一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件引起的股权变动。另一种是常见的股权转让,它是出让方和受让方基于合意实施的法律行为,引起的股权变动。 股权转移,除非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下列三种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1、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股东以直接交付的方式转让无记名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争取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应及时答复,起过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有一半以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同意的股东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