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是什么

2020-04-05 138
普法内容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是土地在进行抵押的时候,建筑物一并抵押,不得分开。同时,在土地使用期限未到期之前,国家有偿回收土地的,也应该对建筑物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7条规定,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尚且需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给予适当补偿,无偿收回通过出让有偿使用的土地时,更应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给予适当补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土地使用权人能否新建永久性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人能否新建永久性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人不能新建永久性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不得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需要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024-07-05 13
  • 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是否要变更土地使用权
    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是否要变更土地使用权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领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单位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2024-05-11 12
  • 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是否互相转让
    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是否互相转让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关系是随之转让。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2020-04-25 179
专业问答更多>>
  • 土地上可以一次性转让一个建筑物使用权吗?

    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附着的建筑物。 根据“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因此,不可以只转让建

    2022-07-11 15,340
  • 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原有建筑物怎么办?

    依据法律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2022-10-13 15,340
  • 土地性质跟建筑物不一致怎么办

    上述问题没有指出土地性质,不能准确肯定属于什么行为。针对上述问题的解决办法: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电话举报。2009年始,国土资源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通土地违法举报电话。《关于开通12336全国国土资

    2022-03-22 15,340
  • 建筑用地使用权证上标明土地使用权什么意思

    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宗地范围内的

    2022-03-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 01:07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3,179 15,340
  •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用途 01:26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用途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用途如下: 1、按照地貌的特征可以把土地分为:山地、高原、丘陵、盆地以及平原等; 2、按照土壤的质地还可以划分为:壤土、砂土以及黏土等; 3、按照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可以划分为:国有的以及农村集体所有的; 4、按照获得途径可以

    12,296 15,340
  • 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资产 00:58
    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资产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土地使用权明显是作为“一种权利”,而被列示为无形资产的。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

    7,185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