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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拆迁部门与房屋主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提起行政诉讼。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 (1)征地范围(2)面积(3)补偿方式(4)补偿标准(5)安置途径(6)征地用途。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之内。公告作出之后,村民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
先行拆迁后征地不合规,须在征地前按实情拟定方案,遵循“先补后搬”原则;若征地程序合规,且被拆迁户抗拒政府征地行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虽强拆为违法,但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拆除方可进行。
1、房屋拆迁的程序不合法的,被征收对人征收补偿不满意的,是可以拒绝拆迁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
可以向起诉。部门与房屋主人达不成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
1、征收方威胁不搬迁就要强拆的,要看拆迁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如果符合的,被拆迁人要做好准备,以免自己利益受侵害。 (一)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
一、土地征地流程是什么 土地征地流程是: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3.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将拟定的《征收
强制拆迁时要走的八个程序具体如下: 1、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3、决定书要载明下列
房屋拆迁评估程序: 1、由房地产价格的评估机构安排注册房地产的估价师就将要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勘查,实时查看被征收房屋实际状况,并拍摄房屋的照片留档,同时做好实地查勘记录,进行妥善保管。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根据实地评估的房屋并结合当地房地产
城中村土地征收程序主要有: 1、张贴征地公告;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作出征地批准文件并下发给征收土地的市、县级政府之后,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地公告,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地所在村。公告内容应当包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