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怎样避免转继承的发生
怎样避免转继承的发生

怎样避免转继承的发生

2021-01-28 82
普法内容
避免转继承的发生的方式: 一、继承未发生前直接转移财产、或立遗嘱; 二、继承发生后,遗产处理前,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三、避免转继承的发生的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继承权怎样转发生
    继承权怎样转发生

    转继承权发生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且并没有放弃继承之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2021-01-26 103
  • 避免继承生效的方法有哪些
    避免继承生效的方法有哪些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方法一,继承未发生前直接转移财产。转继承的发生,来源于本继承(第一层继承)关系的发生,如果没有本继承的

    2021-01-10 171
  • 怎样避开私生子的继承权
    怎样避开私生子的继承权

    私生子女是一种民间称谓,是指出生时父母没有婚姻关系的子女,法律上称其为非婚生子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既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那么非婚生子女当然享有继承权。且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

    2024-06-21 13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转继承,怎么避免发生转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对于如何避免发生转继承的问题,是无法人为避免的,因为继承

    2022-08-07 15,340
  • 房屋继承避免转继承规定是什么

    我国农村的房屋继承避免转继承的规定如下,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

    2022-07-04 15,340
  • 继承避免遗嘱的表现

    继承避免遗嘱失效应该去公证的。 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是两回事,继承权公证是房产部门要求的,为了避免发生纠纷。 第一,公证遗嘱本身没法证明自己的“最终性”,各地公证机关也没联网,如果再有人拿着公证遗嘱出

    2022-08-11 15,340
  • 怎么才可以避免私生子继承遗产

    如果走法定继承,非婚生的私生子与婚生子女有相同的继承权。想防止财产被私生子继承,只能让私生子的亲生父亲或母亲留下有效遗嘱,指定全部遗产由其他人继承。但是,如果发生继承时,私生子还未成年,即使有这样的遗

    2022-07-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避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判 01:15
    避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判

    避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判刑方法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1、双方都违反了通行规则的话,双方责任,谁的过错更严重,谁主要责任,过错一样,同等责任; 2、如果对方是逆行,自己正常避让,对方全责; 3、如果自己有避让不当的情况,或者本身按交通法己方是

    1,528 15,340
  • 转继承适用范围怎样 01:17
    转继承适用范围怎样

    首先,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有:1、继承人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这段时间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2

    1,305 15,340
  • 如何避免离婚财产转移 01:00
    如何避免离婚财产转移

    想要避免一方在离婚的时候转移财产,那么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就是双方在日常生活之中,不要将财政大权交给一个人。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另外一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一方以孝敬父母,捐赠等名义将财产转移的情况,绝不可掉以轻心

    1,282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