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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对外设立的侵权责任是否连带

合伙人对外设立的侵权责任是否连带

2020-09-07 99
普法内容
合伙人对外的侵权责任同样应当由所有的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前提是该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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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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