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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上,的确有少分财产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
首先如果想要协议离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能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1)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 (2)夫妻双方愿意协议离婚,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
1婚姻存在,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复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2、离婚后未再婚。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夫妻在有房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首先对财产的分配可以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对于不动产的产权登记可以归属于一个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由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
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登记离婚的话,只能前往其中一方住所地,也就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因此,双方在外地的话,不能办理登记离婚手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双方都在外地的,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
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婚内买房想要不成为共同财产,而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建议与另外一方进行协商,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将该房产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另外一方无关。双方的约定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变更的情形主要有下列的五种情形。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当发生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1、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2、房屋